引言
DCI 罰則方針是用來在比賽發生違規事件時,提供裁判一個選擇適當罰則的參考。此類罰則是用來保護玩家,使其權益在各種可能情況下都免於受損。本文件中所有罰則(除了 160 節),都是假設該違規事件是在無意中發生的;如果裁判認為某違規事件是蓄意而為,他應該適度加重處罰(見 160 節)。否則,只有在重大或例外情況之下,裁判才可以偏離此方針。
欲知本文件與前一版本間的變動,請見 附錄 A 。
欲知本文件中一些特別用語的定義,請見 DCI 通用性比賽規則 的 附錄 B 。
本文件以各種不同語言版本發行。若 英語版本與非英語版本之間有相異之處,參與比賽者必須依據英語版本來詮釋罰則方針。
此文件係定期更新。欲知最新版本,請參觀這個網頁: thedci.com/docs
目次
10 違規條例之格式
20 各式處罰之定義
30 套用罰則
40 累犯
100 套牌問題
101 套牌問題∼主套牌構組表違規
102 套牌問題∼主套牌違規(構組表合法)
103 套牌問題∼主套牌違規(未使用構組表)
104 套牌問題∼備牌構組表違規
105 套牌問題∼備牌違規(構組表合法)
106 套牌問題∼備牌違規(未使用構組表)
110 程序錯誤
111 程序錯誤∼輕微
112 程序錯誤∼中度
113 程序錯誤∼嚴重
114 程序錯誤∼未還原套牌
115 程序錯誤∼遲到
116 程序錯誤∼與錯誤的對手進行比賽
120 抽牌
121 抽牌∼額外抽牌
122 抽牌∼額外看牌
123 抽牌∼遊戲開始時不當抽牌
124 抽牌∼抽牌不足
130 有記號的牌
131 有記號的牌∼輕微
132 有記號的牌∼中度
140 步調遲緩
141 步調遲緩∼遊戲進行過慢
142 步調遲緩∼對戰前程序用時過久
150 舉止違背運動道德
151 舉止違背運動道德∼輕微
152 舉止違背運動道德∼中度
153 舉止違背運動道德∼嚴重
160 作弊
161 作弊∼賄賂/串通
162 作弊∼拖延
163 作弊∼詐騙
164 作弊∼其他
附錄 A ∼與過往版本之間的更動
附錄 B ∼罰則快速查詢
附錄 C ∼聯絡資料
10. 違規條例之格式
違規條例之格式如下:
• 違規種類、違規名稱∼該違規事件的類別及指示。
• 定義∼說明事件如何符合該項違規條例。
• 範例∼違規事件之舉例。
• 原則∼處罰背後之原因。
• 罰則∼各執法嚴格度( REL )中建議的處罰。
20. 各式處罰之定義
注意 :
這是可以給予的最小處罰。注意是指對玩家的口頭警告。作出注意判決時,必須與被判注意的玩家溝通,以解釋該違規和累犯的後果。注意必須回報給主審,但是不需要回報給 DCI 。
警告 :
警告是在記錄上正式的處罰。其目的是用來針對已產生的問題來警示裁判和涉入的玩家,並在 DCI 處罰資料庫中留下永久記錄。作出警告判決時,必須與主審及比賽中負責記錄處罰的人員討論,以追蹤此警告的後續狀況;也必須與被判警告的玩家溝通,以解釋該違規和累犯的後果。
一盤輸 :
給予此處罰時必須伴隨著警告。如果玩家是在兩盤之間被判一盤輸,則該處罰應在該玩家的下一盤生效。作出一盤輸判決時,必須與主審及比賽中負責記錄處罰的人員討論,以追蹤此警告的後續狀況;也必須與被判一盤輸的玩家溝通,以解釋該違規和累犯的後果。
一局輸 :
給予此處罰時必須伴隨著警告。一般來說,一局輸的處罰會在目前正進行的這局生效。如果是在兩局之間,或在明顯有斟酌餘地的狀況下,裁判可以讓此判決在下一局生效。舉例來說,玩家在即將分出此局勝負之一盤對戰中的最後一回合得到了中度無運動家精神的行為之處罰;此時裁判可以決定讓該一局輸於下一局生效,因為本局已幾近結束,若此時判決該玩家於目前這局落敗,影響力並不大。作出一局輸判決時,必須與主審及比賽中負責記錄處罰的人員討論,以追蹤此警告的後續狀況;也必須與被判一局輸的玩家溝通,以解釋該違規和累犯的後果。
取消資格 :
給予此處罰時必須伴隨著警告。此處罰生效時,玩家目前正在進行的該局會被判輸,然後將玩家退出比賽。玩家仍可獲得他被取消資格前應得的獎品。在某些特定狀況下,取消資格並沒收獎品會更加適當。取消資格並沒收獎品的定義為:玩家無法拿到獎品,也不會獲得任何其它的獎賞(如職業賽積分或受邀參賽資格等)。在此建議將取消資格並沒收獎品之處罰用於以下情形:嚴重的無運動家精神之行為,以及作弊。必須由主審作出取消資格判決,並必須與比賽中負責記錄處罰的人員討論,以追蹤此警告的後續狀況,且向 DCI 回報本次取消資格的經過(請以電子郵件寄至: dqreports@wizards.com )。
當比賽中有玩家被取消資格並沒收獎品時,這些玩家會被移出比賽,並且不會出現在比賽排名上。這代表排名比這些玩家低的選手,會因此而前進一位排名。排名因此前進的玩家,會獲得新排名所應當給予的獎勵。如果取消資格並沒收獎品的處罰是發生在比賽人數重設之後,則玩家雖然排名上有進位,但是不會遞補來進行後續的比賽。例如,有位玩家在專業賽預選賽 (QT) 的半準決賽中被判了取消資格並沒收獎品,之前排名在第九名的玩家並不能加入八強的單淘汰賽中進行比賽,但是在最後的排名上會前進到第八名。
由於累積過多違規而導致的取消資格並不會沒收其獎品。舉例來說,若某位玩家由於程序錯誤而多次被判警告,並且因此被取消資格;此狀況下並不會沒收其獎品。 30. 套用罰則
DCI 處罰方針適用於所有 DCI 認證的遊戲,但某些違規事項可能在一些遊戲中並不適用。舉例來說,沒有再調度規則的遊戲就不會使用和再調度有關之處罰。
第二級( REL 2 )及更高的執法嚴格度只用在更具競爭性的魔法風雲會®比賽。比賽主辦人或裁判可以在比賽中使用更高的執法嚴格度,但是大多數的比賽應使用第一級的執法嚴格度( REL 1 )。
在大型賽事中,當所有玩家的套牌構組表於第一局進行中檢查完畢時,主審應該考慮在下一局比賽開始時,才將關於套牌違規的處罰生效。為了公平起見,延後套牌違規處罰的決定應該在比賽開始前就先決定。這會讓執行處罰的流程更有效率,也可以避免部分玩家於處罰生效以前就已經結束對局的情況。在較小的比賽中,由於需要檢查的套牌構組表數量較少,一檢查到錯誤就可逕行處罰。在效率的考量下,應該最優先執行一盤輸的處罰,然後才是一局輸。如果在對局進行中就已經發現構組表的錯誤,應該立刻執行處罰。例如,一位玩家發現對手使用了一張禁用牌,就應該立刻執行處罰。
如果有玩家違規且被裁判注意到,就應該盡量於違規行為發生的該局中執行處罰。
某些比賽每局只有一盤,此時一盤輸的處罰就等同於一局輸。以下這些遊戲的比賽中使用相對應的罰則來代替一盤輸。
· 美國職棒大聯盟™球員卡遊戲:球隊經理所擁有最高價值點數的球員被移出球賽。(如果具有最高價值點數的球員不只一位,由球隊經理決定哪一位球員移出球賽)
40. 累犯
各項違規條例中的「罰則」欄所示者,是第一次違規時的建議處罰。發生同一項違規條例的第二次違規時,則建議處以更高一級的處罰。要注意的是,更高一級的處罰並不是參考其它執法嚴格度的罰則,而是以下列順序來替代:
注意∼警告∼一盤輸∼一局輸∼取消資格
假如基本處罰是警告,第二次違規應該受到一盤輸的處罰,而第三次違規則應該受到一局輸的處罰。舉例來說,在第一級執法嚴格度( REL 1 )時,玩家第一次犯下抽牌∼額外看牌之違規會被判決注意。該玩家第二次違規時應給予高一級的處罰,也就是警告。其第三次犯規時判一盤輸,第四次犯規時判一局輸,第五次犯規則會使他被取消資格。
由於累積過多違規而導致的取消資格並不會沒收其獎品。
於低執法嚴格度( REL )時,裁判應該考慮到教育玩家的立場,在提升處罰前適當地重複同一級的處罰。 100 . 套牌問題
這部分通常是關於套牌方面的問題,和預先構組賽與限制賽中的相關事項。
101 . 套牌問題∼主套牌構組表違規
定義
這項處罰適用於使用套牌構組表的比賽。如果該比賽使用備牌,且只有備牌構組表違規,則請改參照 104 節。
玩家若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就算作主套牌構組表違規:
• 套牌構組表上牌的張數違規。
• 套牌構組表上包含對此賽制而言違規的牌。
• 套牌構組表上包含的牌會觸犯遊戲規則,因而使套牌違規(例如魔法風雲會®遊戲中四張同名牌的限制)。
範例
(A) 在魔法風雲會的標準賽裡,套牌至少要 60 張牌,而玩家在套牌構組表上登記 59 張。
(B) 在魔法風雲會的擴充賽中,玩家在他的套牌構組表上登記了備忘夾(此為禁用牌)。
(C) 玩家在第三級執法嚴格度( REL 3 )的魔法風雲會比賽裡,於套牌構組表上登記了 56 張。該玩家的套牌實際上有 60 張,其中四張靈能阿托格沒有登記。
原則
套牌構組表是玩家套牌最終的準則。如果套牌構組表違規,則不論他套牌的實際內容為何,玩家便算是主套牌違規。然而,事實上大多數的套牌構組表違規是因為不小心的錯誤,所以並不希望因主套牌構組表違規而取消玩家資格。如果有可能的話,最好是依據玩家實際使用的套牌來更正其套牌構組表。為了維持比賽一致, DCI 建議比賽工作人員儘快檢查所有套牌構組表是否違規,最好在第二局開始前完成。在任何的執法嚴格度下,裁判與其它比賽工作人員在比賽開始前,都必須提醒玩家主套牌構組表違規之後果。
罰則
在任何執法嚴格度下,基本程序是更正玩家的套牌構組表,以使其合法,然後讓玩家使用符合此正確套牌構組表的套牌來繼續進行比賽。任何多餘的牌(超過每張牌使用上限的牌)或不合法的牌,都應該被移出套牌構組表。若在這些更正程序後,此玩家的套牌已然合法,則依套牌的現況來更正套牌構組表。然後,如果需要加入牌才能使得套牌構組表合法,則玩家只能加入基本資源,例如基本地(在魔法風雲會的狀況)。
舉例來說,在魔法風雲會的標準賽中,一位玩家交出了共有 58 張牌的套牌構組表,且填寫了五張回歸自然。由於遊戲中有著同一張牌至多只能使用四張的限制,必須將一張回歸自然移除。現在,套牌構組表只有 57 張牌,所以該玩家選擇加入三張基本地,以符合最少 60 張的限制。但,如果該玩家的套牌中只有四張回歸自然,並且有三張沒有登記在構組表上的驚駭,則在套牌構組表填上三張驚駭,且該玩家可以繼續使用其套牌而不需作任何改變。
如果交出了共有61張牌的套牌構組表,且填了五張回歸自然,則必須將其中一張回歸自然移除。則由於移掉多餘的回歸自然之後張數便已合法,並不會另外加入基本地。
除了更正錯誤,該玩家將會受到一盤輸。
套牌問題∼主套牌構組表違規
102 . 套牌問題∼主套牌違規(構組表合法)
定義
這項處罰適用於使用套牌構組表的比賽。如果該比賽使用備牌,且備牌違規但備牌構組表合法,則請改參照 115 節。這項違規條例適用於玩家遺失了套牌中的牌,把上一盤比賽時對手的牌放入套牌中,或套牌因其它原因不符合套牌構組表等情形。
玩家在符合以下任一條件時,就算是主套牌違規(但套牌構組表上登記了合法的套牌):
• 主套牌中牌的張數違規。
• 主套牌中包含對此賽制而言違規的牌。
• 主套牌中包含的牌會觸犯遊戲規則,因而使套牌違規(例如魔法風雲會®遊戲中四張同名牌的限制)。
• 主套牌的內容與套牌構組表不同。
範例
(A) 在魔法風雲會的標準賽裡,套牌至少要 60 張牌,而玩家使用了 59 張牌的套牌;她的套牌構組表上記錄著 60 張牌的合法套牌。
(B) 在魔法風雲會的擴充賽裡,玩家在套牌中使用備忘夾(此為禁用牌)。他的套牌構組表上記錄著沒有包含禁牌的合法套牌。
(C) 在魔法風雲會的比賽中,玩家把前一個對手的和平主義放入自己套牌中。他的套牌構組表上記錄著合法的套牌。
原則
套牌構組表是玩家套牌最終的準則。如果套牌構組表記錄著合法的套牌,但真正的套牌內容並不符合套牌構組表,則玩家應該要依照著套牌構組表來復原套牌。
罰則
在所有的執法嚴格度中,玩家都會被判一盤輸,然後必須依照規定更改套牌,以符合套牌構組表所記錄的內容。如果玩家無法在五分鐘內完成這些修正,則應加重處罰為一局輸。如果玩家要繼續參加比賽,則必須在下一局開始之前完成這些修正。
套牌問題∼主套牌違規(構組表合法)
103 . 套牌問題∼主套牌違規(未使用套牌構組表)
定義
這項處罰適用於不使用套牌構組表的比賽。如果該比賽使用備牌,且只有備牌違規,則請改參照 106 節。
玩家若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就算作主套牌違規:
· 主套牌中牌的張數違規。
· 主套牌中包含對此賽制而言違規的牌。
· 主套牌中包含的牌會觸犯遊戲規則,因而使套牌違規(例如魔法風雲會遊戲中四張同名牌的限制)。
範例
(A) 在魔法風雲會的標準賽裡,套牌至少要 60 張牌,而玩家使用了 59 張牌的套牌。
(B) 在魔法風雲會的擴充賽裡,玩家在套牌中使用備忘夾(此為禁用牌)。
原則
如果玩家的套牌包含了觸犯任何規則的牌,他就算是主套牌違規。然而,低執法嚴格度比賽的主旨應該在於教導玩家,所以並不希望因主套牌違規而取消玩家資格。
罰則
高執法嚴格度的比賽通常會使用套牌構組表,所以不需要為此訂立在高執法嚴格度比賽中的罰則。在任何的執法嚴格度下,裁判與其它比賽工作人員在比賽開始前,都必須提醒玩家主套牌違規之後果。
當未使用套牌構組表時,一般的原則是更正玩家的套牌並讓玩家繼續進行比賽。主審應該跟玩家一起更正他的套牌;並馬上把所有違規的牌移除。如果需要加入牌才能使得套牌合法,則裁判必須要求玩家只可加入基本地之類單純的牌(在魔法風雲會的狀況)。
套牌問題∼主套牌違規(未使用套牌構組表)
REL 1 |
REL 2 |
REL 3 |
REL 4 |
REL 5 |
一盤輸 |
一盤輸 |
無 |
無 |
無 |
104 . 套牌問題∼備牌構組表違規
定義
這項處罰只適用於使用備牌,並且玩家需要登記備牌的比賽。如果玩家不需要登記他的備牌,則請參照 106 節,套牌問題∼備牌違規(未使用套牌構組表)。對此項違規來說,玩家實際上使用的備牌是否合法並不重要。套牌構組表(包括備牌構組表)是玩家備牌最終的準則。
玩家若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就算作備牌構組表違規:
• 備牌構組表上包含太多或太少牌。
• 備牌構組表上包含對此賽制而言違規的牌。
• 備牌構組表上包含的牌會觸犯遊戲規則,因而使套牌違規(例如魔法風雲會遊戲中四張同名牌的限制)。
範例
(A) 在魔法風雲會的預先構組賽中,玩家只登記 14 張備牌。
(B) 在魔法風雲會的預先構組賽中,玩家在備牌中登記了三張回歸自然,而還有兩張回歸自然在主套牌裡。
(C) 在魔法風雲會的擴充賽中,玩家在備牌中登記了備忘夾(此為禁用牌)。
(D) 在魔法風雲會的限制賽中,玩家沒有把他的備牌登記在套牌構組表上「原有數」那欄。
原則
備牌構組表是玩家備牌最終的準則。如果備牌構組表違規,則不論他備牌的實際內容為何,玩家便算是備牌違規。然而,事實上大多數的備牌違規是因為不小心的錯誤,所以並不希望因備牌構組表違規而取消玩家資格。為了維持比賽一致, DCI 建議比賽工作人員儘快檢查所有備牌構組表是否違規,最好在第二局開始前完成。在任何的執法嚴格度下,裁判與其它比賽工作人員在比賽開始前,都必須提醒玩家備牌構組表違規之後果。
罰則
在任何執法嚴格度下,基本程序是更正玩家的備牌構組表,以使其合法,然後讓玩家使用符合此正確備牌構組表的備牌來繼續進行比賽。任何多餘的牌(超過每張牌使用上限的牌)或不合法的牌,都應該被移出備牌構組表,且應自備牌構組表最下方開始移出。然後,如果需要加入牌才能讓備牌構組表合法,玩家應該加入實際在備牌中使用的牌張。舉例來說,在魔法風雲會的標準賽中,一位玩家交出了共有 13 張牌的備牌構組表,且填寫了五張回歸自然。由於遊戲中有著同一張牌至多只能使用四張的限制,必須將一張回歸自然移除。現在,備牌構組表只有 12 張牌,所以將該玩家實際在備牌中使用的牌張填寫在備牌構組表上。並且,該玩家受到一盤輸的處罰。
套牌問題∼備牌構組表違規
105 . 套牌問題∼備牌違規(構組表合法)
定義
這項處罰只適用於使用備牌,並且玩家需要登記備牌的比賽。如果玩家不需要登記他的備牌,則請參照 106 節,套牌問題∼備牌違規(未使用套牌構組表)。如果玩家的備牌構組表違規,則請參照 104 節,套牌問題∼備牌構組表違規。套牌構組表(包括備牌構組表)是玩家備牌最終的準則;所以,備牌構組表違規的影響會比備牌違規來得大(假設在使用備牌構組表的情況下)。
玩家若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就算作備牌違規:
• 備牌中包含太多或太少牌。
• 備牌中包含對此賽制而言違規的牌。
• 備牌中包含的牌會觸犯遊戲規則,因而使套牌違規(例如魔法風雲會遊戲中四張同名牌的限制)。
• 備牌的內容與備牌構組表不同。
範例
(A) 在魔法風雲會的預先構組賽中,玩家的備牌有五張驚駭,而備牌構組表卻是合法的(只列出四張)。
(B) 玩家遺失了備牌中數張牌(或備牌完全遺失),但備牌構組表是合法的。
原則
當實際使用的備牌違規,但備牌構組表卻是合法的,最好的處理方法是依照構組表來更正備牌。如果是備牌構組表違規,則不該使用這罰則,而應改參照 1 1 4 節來給予更嚴厲的處罰。
罰則
除了適當的處罰外,應依照構組表來更正備牌,並用以繼續參加比賽。這包括之後的決賽對局,或是多日比賽中不同日期舉行的對局。並且通知該玩家,他在目前的對局中不可以使用備牌。玩家有責任來更正備牌的錯誤,並在下一局開始前找尋任何需要添加的牌。假如玩家無法得到符合規定的牌,備牌中的空位應以該玩家選擇的基本地來補滿。
套牌問題∼備牌違規(構組表合法)
106 . 套牌問題∼違規的備牌(未使用構組表)
定義
這項處罰只適用於使用備牌,並且玩家不需要登記備牌的比賽。如果玩家需要登記他的備牌,則參照 104 節,套牌問題∼備牌構組表違規,或 105 節,套牌問題∼備牌違規(構組表合法)。
玩家若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就算作備牌違規:
• 備牌中包含太多或太少牌。
• 備牌中包含對此賽制而言違規的牌。
• 備牌中包含的牌會觸犯遊戲規則,因而使套牌違規(例如魔法風雲會遊戲中四張同名牌的限制)。
原則
當備牌違規時,玩家需受到下列的處罰。必須通知該玩家是哪些牌違規,以及其原因為何。並且,在更正該玩家的備牌之後,讓他用以繼續參加比賽。
罰則
高執法嚴格度的比賽會使用套牌構組表,所以不需要為此訂立在高執法嚴格度比賽中的罰則。
套牌問題∼違規的備牌(未使用構組表)
REL 1 |
REL 2 |
REL 3 |
REL 4 |
REL 5 |
一盤輸 |
一盤輸 |
無 |
無 |
無 |
110 . 程序錯誤
這部分規定了程序錯誤的處罰。許多犯規都屬於這種類,但不可能全數詳列。主審應該根據自己的判斷,來決定何種處罰適用於此處未列出的程序錯誤。
111 . 程序錯誤∼輕微
定義
輕微的程序錯誤,通常發生於玩家在比賽中做出無意的輕微妨害舉動時。
範例
(A) 玩家在登記現開套牌時,將「鏡衛空民」登記成「鏡咒空民」(這兩張牌的名稱都在套牌構組表上)。
(B) 玩家無法提供可靠的記錄生命值之方法。
(C) 玩家再三地將手牌拿到桌面下。
(D) 玩家在比賽區域留下小量的垃圾(例如口香糖包裝紙或記過生命值的廢紙)。
(E) 在魔法風雲會的標準賽中,一位玩家使用了覆雪地( Snow-covered land )。
原則
程序錯誤變化很多,裁判應依據對比賽的干擾程度,來適當地調整處罰。
罰則
假如此程序錯誤使玩家無法在規定時間內有效地結束一盤或一局,則裁判應視需要將處罰加重為一盤輸或一局輸。
程序錯誤∼輕微
112 . 程序錯誤∼中度
定義
中度的程序錯誤,通常發生於玩家在比賽中做出無意的妨害舉動時。
範例
(A) 玩家沒有在套牌登記表上寫上姓名。
(B) 玩家沒有得到裁判的允許,而自行將現開套牌中的牌換成其它版本的同名牌。
(C) 玩家在把套牌交給對手洗或切之前,沒有先充分地洗牌。
(D) 玩家在比賽區域留下大量的垃圾(例如食物殘渣)。
(E) 玩家在魔法風雲會的比賽中,以一點白色與三點無色的魔法力使用了神之憤怒(魔法力費用: { 二 }{ 白 }{ 白 } )。
(F) 玩家在魔法風雲會的比賽中,試圖向反白保護的生物使用和平主義。
(G) 玩家於對手切完套牌之後再度洗牌。
(H) 玩家在對局中檢視他的備牌。
(I) 玩家將他的一張神之憤怒的插畫部分全部塗黑,使得這張牌無法只看插畫便可認出是神之憤怒。
(J) 玩家在一盤對戰結束後,未將變身生物翻回正面。
(K) 玩家交出計分單時,上面的結果填寫錯誤。(雙方都應受罰。)
原則
程序錯誤變化很多,裁判應依據對比賽的干擾程度,來適當地調整處罰。
罰則
假如此程序錯誤使玩家無法在規定時間內有效地結束一盤或一局,則裁判應視需要將處罰加重為一盤輸或一局輸。
程序錯誤∼中度
113 . 程序錯誤∼嚴重
定義
嚴重的程序錯誤,通常發生於玩家在比賽中做出無意的嚴重妨害舉動時。
範例
(A) 玩家將咖啡倒在他的套牌上,使對局無法順利進行。
(B) 玩家從備牌抽牌(而不是從牌庫頂),並且牌已抽到手上。
(C) 玩家遺失了套牌,並且必須尋找替代用的牌張。
(D) 玩家在不該洗牌的情形下洗牌。
原則
程序錯誤變化很多,裁判應依據對比賽的干擾程度,來適當地調整處罰。
罰則
假如此程序錯誤使玩家無法在規定時間內有效地結束一盤或一局,則裁判應視需要來加重處罰。
程序錯誤∼嚴重
114 . 程序錯誤∼未還原套牌
定義
玩家在對局的第一盤開始,將套牌交給對手洗或切之前,若沒有將套牌還原成原來的樣子,就算是犯了此項違規。這項處罰只適用於使用備牌的比賽。
範例
(A) 在魔法風雲會比賽中,玩家在上一局換入的反紅保護環還留在套牌中。
原則
這種情形下,一盤輸是合理的處罰。除非有方法記錄備牌,否則沒有使用套牌登記表的比賽不應使用這項處罰。
罰則
程序錯誤∼未還原套牌
115 . 程序錯誤∼遲到
定義
當一局開始時,玩家不在他的座位上,就算是犯了這項違規。
範例
(A) 玩家在一局開始五分鐘後才到他的座位。
(B) 玩家在裁判或主辦人規定的時間之後才交出套牌構組表。
原則
玩家有遵守對局時間的責任。
罰則
假如一局提早開始,而玩家在原先宣佈的時間到達,便不應處以遲到。在低執法嚴格度下,比賽主辦人可以選擇允許玩家在對戰前程序之時間(三分鐘)之內到達座位,更晚才到者則判一盤輸。在高執法嚴格度下,一局開始時就應給一盤輸。在任何執法嚴格度下,假如玩家在一局開始十分鐘後還沒在他的座位上,他應該被判第二個一盤輸。假如玩家在一局結束前沒有出現,便會被視為棄權。
程序錯誤∼遲到
REL 1 |
REL 2 |
REL 3 |
REL 4 |
REL 5 |
警告 |
警告 |
一盤輸 |
一盤輸 |
一盤輸 |
116 . 程序錯誤∼與錯誤的對手進行比賽
定義
兩位玩家進行比賽,但根據這局的配對,他們應跟另外的玩家比賽。
範例
(A) 一位玩家坐錯桌,並且跟錯誤的對手比賽。
(B) 在團隊賽中, A 玩家和對手隊伍的 C 玩家比賽。
原則
每個玩家都有責任確定自己的座位無誤。
罰則
假如是在第一盤的對戰前程序之時間內發現錯誤(通常是三分鐘),則坐錯桌的玩家應收到一個警告,並告知坐在正確座位的玩家。假如這個錯誤是在對戰前程序之時間已經到了的情形下發現,並且在第 115 節程序錯誤∼遲到所規定之第二盤輸的時間(通常是十分鐘)之前,則坐錯桌的玩家應受到一盤輸的處罰,並告知坐在正確座位的玩家。假如這個錯誤是在第 115 節程序錯誤∼遲到所規定之第二盤輸的時間之後才發現,則坐錯桌的玩家應受到一局輸的處罰。
程序錯誤∼與錯誤的對手進行比賽
120 . 抽牌
這部分包含了與不當抽牌、看牌,以及相關主題的違規。
121 . 抽牌∼額外抽牌
定義
當玩家將一張牌移離牌庫有一張牌遠時,除非是在做牌面朝下的數牌動作,他就算是抽了一張牌。當玩家從牌庫拿起一張牌,並做了其它動作(施放咒語、在遊戲中進入下一個階段等)時,也算是抽了一張牌。假如玩家用這樣的方式抽牌,這張牌算是已直接進入他手牌中。在魔法風雲會比賽中,這通常視為玩家已表示要進入他的抽牌步驟(除非此抽牌是依照其它效應之指示)。
如果玩家抽牌時為了計數他要抽的牌數量,而將牌面朝下地置於桌面上(沒有看牌),這並不算是額外抽牌。在裁判的認定下,此處罰應該只對同一動作或同一系列動作中抽的一張或數張牌生效一次。
範例
(A) 玩家在魔法風雲會比賽中,使用了深入分析並且抽四張牌。
原則
玩家多抽牌的時候,對手都有可能沒注意到,因此有機會讓玩家獲得顯著的優勢。為避免這種情形被濫用,額外抽牌的處罰相當嚴格。玩家很可能會不慎看到多餘的牌,因此另外訂立了稱為抽牌∼額外看牌(見 122 節)之項目,並且處罰較輕。
更正錯誤時,都會將多抽的那牌放回牌庫頂(上述為知道是哪一張的情形;假如無法知道,則從該玩家手中隨機挑一張)。這是為了確保玩家無法從額外的洗牌機會中得到優勢(假如將牌洗回去的話,就可能造成這種優勢),且遊戲所受之影響最低。
抽牌∼遊戲開始時不當抽牌( 123 節)也會得到較輕的處罰。
罰則
為了使遊戲繼續進行,都應該更正當下的狀況。當可明顯分辨哪一張是多抽的牌時,應該將這張牌放回牌庫頂。假如不知道哪一張是多抽的牌,應該隨機從該玩家手牌中選一張。假如一次多抽了數張牌,以至於不清楚它們的順序時,應該隨機將這些牌放回牌庫頂。裁判應允許違規玩家的對手看這些違規多抽的牌。
假如玩家抽了太多的牌,以致裁判無法更正當下的狀況,則應該判一盤輸。假如裁判認為多抽牌的玩家已經得到過大的優勢(舉例來說,該玩家已經讓他的牌庫被對手洗過了,或該玩家看到的下一張牌顯示出決定性的策略資訊),則處罰應該加重為一盤輸。
抽牌∼額外抽牌
REL 1 |
REL 2 |
REL 3 |
REL 4 |
REL 5 |
警告 |
警告 |
一盤輸 |
一盤輸 |
一盤輸 |
122 . 抽牌∼額外看牌
定義
當玩家將一張牌移離牌庫有顯著距離時,他就算是看了一張牌。這包括了把牌掉在地上、洗對手套牌時將牌翻開,或因錯誤使用牌而展示出牌庫中的牌。這處罰也適用於遊戲進行中,玩家看到對手的套牌或手牌中的牌(例如結算隨機棄牌效應時將某張牌翻開)。
如果玩家抽牌時為了計數他要抽的牌數量,而將牌面朝下地置於桌面上(沒有看牌),這並不算是額外看牌。
在裁判的認定下,此處罰應該只對同一動作或同一系列動作中看到的一張或數張牌生效一次。
範例
(A) 玩家在洗對手套牌時意外地翻開一張牌。
(B) 玩家抽牌時多翻開了一張牌。
(C) 玩家在將套牌給對手洗或切時看了牌庫底的牌。
(D) 玩家在洗對手的牌時,將牌面朝上。
(E) 玩家從對手牌庫抽了一張牌,而不是從自己的。
原則
玩家很可能會不慎看到多餘的牌,因此處罰要比抽牌∼額外抽牌來得輕。額外抽牌很容易濫用以增加優勢,所以特別訂立了較嚴格的處罰。為了避免提供額外的洗牌機會,這些牌應放回牌庫頂(假如是在牌庫頂被看到的)或回到它原來的區域。
罰則
在適當的處罰之外,也應該更正當下的狀況。裁判應允許違規玩家的對手看這些違規多看到的牌。
假如玩家抽了太多的牌,以致裁判無法更正當下的狀況,或是裁判覺得多看牌的玩家已經得到過大的優勢(舉例來說,該玩家看到的下一張牌顯示出決定性的策略資訊),則處罰應該加重為一盤輸。
抽牌∼額外看牌
REL 1 |
REL 2 |
REL 3 |
REL 4 |
REL 5 |
注意 |
注意 |
警告 |
警告 |
警告 |
123 . 抽牌∼遊戲開始時不當抽牌
定義
玩家在起手抽牌時或再調度抽牌時多抽牌(或少抽牌),則算是犯了此違規條例。
範例
(A) 玩家在魔法風雲會比賽中,起手抽了八張手牌(而不是七張)。
(B) 玩家在魔法風雲會比賽中,於再調度後抽了七張手牌(而不是六張)。
(C) 在魔法風雲會比賽中,先手的玩家在他的第一個抽牌步驟誤抽了一張牌。
原則
這通常是輕微的違規,應該給予相當輕微的處罰。強制玩家重抽他的手牌並少抽一張,是既快又簡單的解決之道,而且假如他正需要重洗牌並重抽手牌,也可避免其從中得到好處。
罰則
玩家必需將他的手牌洗回牌庫,然後重抽手牌,並比他原來應該抽的手牌數(而非他實際抽的張數)少抽一張。(這跟魔法風雲會中的強制再調度是一樣的。)
抽牌∼遊戲開始時不當抽牌
REL 1 |
REL 2 |
REL 3 |
REL 4 |
REL 5 |
注意 |
注意 |
警告 |
警告 |
警告 |
124 . 抽牌∼抽牌不足
定義
玩家沒有抽他必須要抽的牌。
範例
(A) 在魔法風雲會比賽中,玩家忘了在回合開始時抽一張牌。
(B) 在魔法風雲會比賽中,玩家忘記因為抽牌效應而抽一張牌。
原則
這通常是輕微的違規,應該給予相當輕微的處罰。假如裁判認為這明顯影響到遊戲過程(舉例來說,玩家忘記抽取因嚎叫礦井而需要抽的幾張牌,導致他幾個回合以來都成功地使用了詛咒卷軸),裁判可以提高處罰至一盤輸。
罰則
除非已過了一回合,否則玩家必須抽滿忘了抽的牌數,以更正當下的狀況。
抽牌∼抽牌不足
REL 1 |
REL 2 |
REL 3 |
REL 4 |
REL 5 |
注意 |
注意 |
警告 |
警告 |
警告 |
130 . 有記號的牌
這部分是關於有記號的牌或牌套。跟其它條例一樣,這些違規條例的罰則都假設該違規是無意間發生的。假如主審認為記號是刻意作上,應該參考 160 節∼作弊的處罰。
131 . 有記號的牌∼輕微
定義
玩家牌上的記號雖對比賽有影響,但並不足以替該玩家帶來優勢。(假如玩家使用牌套,就以所使用牌套的狀態來判斷上面是否有記號。)
範例
(A) 在魔法風雲會比賽中,玩家的幾張牌套上有小記號。記號分別在一張海島、一張反擊咒語、及一張異獅上。
(B) 在一副沒有用牌套的套牌中,可以明顯地辨別出部分閃卡。
原則
如果造成優勢的可能性相當低,應該要求玩家更換有記號的牌張或是牌套,並且不應給予嚴重的處罰。請注意,幾乎所有的牌套都可能被判定為有記號,裁判作判決時務須謹慎行事。發生此類狀況時,要教導玩家在上牌套之前務必要先將牌洗過。
罰則
有記號的牌∼輕微
REL 1 |
REL 2 |
REL 3 |
REL 4 |
REL 5 |
注意 |
注意 |
注意 |
警告 |
警告 |
132 . 有記號的牌∼中度
定義
玩家的牌上有記號,而且這些記號的模式讓該玩家有機會得到顯著的優勢。(假如玩家使用牌套,就以所使用牌套的狀態來判斷上面是否有記號。)
範例
(A) 在魔法風雲會比賽中,玩家在他的每張地牌上都有記號,使得地牌可以在套牌中與非地牌明顯區別。
(B) 在魔法風雲會比賽中,玩家的套牌有四張動盪,而且都裝在某個邊角有些微變形的牌套中。
原則
如果造成優勢的機會很高,該玩家便應受到較重的處罰。請注意,這處罰仍假設這些牌是無意地作上了記號;假如主審認為記號是刻意作上,應該參考 160 節∼作弊的處罰。
罰則
有記號的牌∼中度
REL 1 |
REL 2 |
REL 3 |
REL 4 |
REL 5 |
一盤輸 |
一盤輸 |
一局輸 |
一局輸 |
一局輸 |
140 . 步調遲緩
這部分是針對非蓄意地過慢進行遊戲的玩家。
141 . 步調遲緩∼遊戲進行過慢
定義
玩家如果使用了超過完成遊戲中動作所需之合理時間,便算是步調遲緩。如果裁判認為某位玩家是為了得到時間限制上的優勢,而故意過慢進行遊戲,則此玩家應受到作弊∼拖延( 162 節)的處罰。
範例
(A) 玩家為了決定生物如何阻擋,而用了超乎常理的時間。
(B) 玩家為了決定真偽莫辨如何分堆,而用了超乎常理的時間。
(C) 玩家在迴聲縈繞結算時,花時間將對手套牌的內容全部寫下來。
原則
遊戲進行過慢之違規,並不需要裁判來認定該玩家是否故意拖延時間。所有玩家都有迅速進行遊戲的責任,以讓對手不會因為時間限制而有明顯的不利。
罰則
給予此處罰時,必須同時給予三分鐘的延長時間。如果這步調遲緩的情況已經明顯影響到對局的結果,裁判應該適當地將處罰加重。
步調遲緩∼遊戲進行過慢
REL 1 |
REL 2 |
REL 3 |
REL 4 |
REL 5 |
注意 |
注意 |
警告 |
警告 |
警告 |
142 . 步調遲緩∼對戰前程序用時過久
定義
玩家完成對戰前程序時,已超過了時間限制。
範例
(A) 在魔法風雲會專業賽™資格賽 (QT) 中,玩家於開賽三分鐘之後還沒洗完牌。
原則
此處罰是假設玩家並未故意拖延時間。如果主審認為玩家係蓄意,應該參考拖延( 162 節)的處罰。
罰則
給予此處罰時,必須同時給予一分鐘的延長時間。
步調遲緩∼對戰前程序用時過久
REL 1 |
REL 2 |
REL 3 |
REL 4 |
REL 5 |
注意 |
注意 |
注意 |
警告 |
警告 |
150 . 舉止違背運動道德
這部分是關於比賽中違背運動道德的舉止。並未進行對局的玩家也有可能因舉止違背運動道德而受到處罰。
151 . 舉止違背運動道德∼輕微
定義
所謂舉止輕微違背運動道德,是在比賽中以行為擾亂別人,但並未顯著影響到比賽進行。
範例
(A) 玩家使用過度粗俗不雅的言語。
(B) 玩家再三地無理要求裁判去處罰其對手。
原則
舉止違背運動道德的處罰分為不同等級,應依照狀況作適當的判決。對於某舉止是否違背運動道德,主審永遠擁有最終的決定權。
罰則
舉止違背運動道德∼輕微
152 . 舉止違背運動道德∼中度
定義
所謂舉止中度違背運動道德,是在比賽中以行為擾亂別人,但並未導致時間延誤,也未包括任何形式的肢體接觸,亦未引起明顯的嫌惡情緒。
範例
(A) 玩家再三地呼叫裁判並與之爭論,認為他的對手理應為了不重要的程序上疏忽而輸掉比賽。
(B) 玩家沒有遵從比賽工作人員的指示。
(C) 玩家再三地要求對手認輸。
原則
舉止違背運動道德的處罰分為不同等級,應依照狀況作適當的判決。對於某舉止是否違背運動道德,主審永遠擁有最終的決定權。
罰則
舉止違背運動道德∼中度
REL 1 |
REL 2 |
REL 3 |
REL 4 |
REL 5 |
一盤輸 |
一盤輸 |
一局輸 |
一局輸 |
一局輸 |
153 . 舉止違背運動道德∼嚴重
定義
所謂舉止嚴重違背運動道德,是在比賽中以行為擾亂別人,並導致時間延誤,且可能包括任何形式的肢體接觸,或可能已引起明顯的嫌惡情緒。
範例
(A) 玩家將別的玩家所坐的椅子拉開,使該玩家摔在地上。
(B) 玩家在裁判作出最終判決後,以過度挑釁的態度與裁判爭論。
原則
舉止違背運動道德的處罰分為不同等級,應依照狀況作適當的判決。對於某舉止是否違背運動道德,主審永遠擁有最終的決定權。
罰則
舉止違背運動道德∼嚴重
160 . 作弊
此部分是為了處理能夠給予玩家明顯優勢,並蓄意觸犯規則之行為。
161 . 作弊∼賄賂
定義
玩家企圖藉由賄賂對手,來使其認輸、逼迫平手,或改變對局結果;或是兩位玩家企圖以隨機的方式(如擲硬幣或擲骰子)來決定對戰或對局結果。若想知道賄賂的詳細定義與構成要素,請參照通用性比賽規則的 25 節。
範例
(A) 玩家在瑞士式配對的對局之中,提供 100 美金來讓對手認輸。
(B) 兩位玩家以擲骰子的方式來決定誰贏得這場對局。
(C) 玩家願意給對手一張牌,用以交易平手。
原則
賄賂會影響比賽的公正,當然要嚴格禁止。並且也須特別禁止以隨機方式決定一盤或一局比賽的結果。若想知道此處罰的適當應用準則,請參照通用性比賽規則的 25 節。
罰則
作弊∼賄賂
162 . 作弊∼拖延
定義
玩家為了得到時間限制上的優勢,故意過慢進行遊戲。非蓄意的遊戲進行過慢請見 161 節。
範例
(A) 玩家的手牌中僅有兩張地牌,沒有任何選擇能夠明顯地影響遊戲,卻用了數分鐘來「思考」該怎麼做。
原則
如果玩家明顯地是在拖延時間,他應該面對嚴重的懲罰。
罰則
作弊∼拖延
163 . 作弊∼詐騙
定義
玩家蓄意曲解規則、步驟、個人資訊,或任何其他相關的比賽資訊。
範例
(A) 玩家在報名比賽時使用假的名字和 DCI 號碼。
(B) 玩家告訴比賽工作人員錯誤的對局結果。
原則
對此行為絕不寬貸。
罰則
作弊∼詐騙
164 . 作弊∼其他
定義
此項目包括了在賄賂、拖延、詐騙以外,各種蓄意觸犯規則之行為。
範例
(A) 玩家蓄意在洗對手套牌時看了牌面,並且利用此資訊將套牌疊成不利於對手的順序。
(B) 玩家在套牌中的某些牌張上面作記號,並藉以取得優勢。
(C) 玩家趁著對手不注意時額外抽牌。
原則
蓄意違反規則的玩家要面對嚴厲的處罰。
罰則
作弊∼其他
附錄 A ∼與過往版本之間的更動
與 2003 年 9 月 1 日版本之間的更動
引言:釐清了只有在重大或例外情況之下,裁判才可以偏離此方針。增加對此附錄的介紹。
20 節:釐清了主審必須向 DCI 總部回報取消資格的經過。
101 節:主套牌構組表違規之罰則,在 REL4 與 5 之中從一局輸改為一盤輸。
152 節:在舉止違背運動道德∼中度的舉例中,加入了「玩家再三地要求對手認輸」。
附錄 B :表格內容改變,藉以反映 101 節的變動。
違規 |
REL 1 |
REL 2 |
REL 3 |
REL 4 |
REL 5 |
套牌問題∼主套牌構組表違規 |
一盤輸 |
套牌問題∼主套牌違規
(構組表合法) |
一盤輸 |
套牌問題∼主套牌違規
(未使用套牌構組表) |
一盤輸(只用於REL 1和2) |
套牌問題∼備牌構組表違規 |
一盤輸 |
套牌問題∼備牌違規(構組表合法) |
一盤輸 |
套牌問題∼違規的備牌
(未使用構組表) |
一盤輸(只用於REL 1和2) |
程序錯誤∼輕微 |
注意 |
程序錯誤∼中度 |
警告 |
程序錯誤∼嚴重 |
一盤輸 |
程序錯誤∼未還原套牌 |
一盤輸 |
程序錯誤∼遲到 |
警告 |
警告 |
一盤輸 |
一盤輸 |
一盤輸 |
程序錯誤∼與錯誤的對手進行比賽 |
警告 |
抽牌∼額外抽牌 |
警告 |
警告 |
一盤輸 |
一盤輸 |
一盤輸 |
抽牌∼額外看牌 |
注意 |
注意 |
警告 |
警告 |
警告 |
抽牌∼遊戲開始時不當抽牌 |
注意 |
注意 |
警告 |
警告 |
警告 |
抽牌∼抽牌不足 |
注意 |
注意 |
警告 |
警告 |
警告 |
有記號的牌∼輕微 |
注意 |
注意 |
注意 |
警告 |
警告 |
有記號的牌∼中度 |
一盤輸 |
一盤輸 |
一局輸 |
一局輸 |
一局輸 |
步調遲緩∼遊戲進行過慢 |
注意 |
注意 |
警告 |
警告 |
警告 |
步調遲緩∼對戰前程序用時過久 |
注意 |
注意 |
注意 |
警告 |
警告 |
舉止違背運動道德∼輕微 |
警告 |
舉止違背運動道德∼中度 |
一盤輸 |
一盤輸 |
一局輸 |
一局輸 |
一局輸 |
舉止違背運動道德∼嚴重 |
取消資格並沒收獎品 |
作弊∼賄賂 |
取消資格並沒收獎品 |
作弊∼拖延 |
取消資格並沒收獎品 |
作弊∼詐騙 |
取消資格並沒收獎品 |
作弊∼其他 |
取消資格並沒收獎品 |
附註:第一級的執法嚴格度( REL1 )是大部份 DCI 比賽的標準等級。
如需本文件的最新版本,或學習 DCI 比賽及裁判的相關事項,請由下列三種方法聯絡 DCI :
DCI 網頁: www.thedci.com
DCI 文件中心: www.thedci.com/docs
DCI 裁判網站: www.wizards.com/judge
電子郵件: dci@wizards.com
電話: (800) 324-6496 (威世智®遊戲服務專線) 經 Major League Baseball Properties 公司授權使用大聯盟棒球之商標及版權。 c MLBPA 正式許可 —Major League Baseball Players Associ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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